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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迈阿密团队代表瑞银财富管理前主管Raoul Weil,成功赢得指其涉嫌与美国富豪合谋利用离岸户口隐瞒逾200亿美元资产一案的判决,Raoul Weil获判无罪释放。Raoul Weil是美国审理过的案件中所涉及的最高级别的瑞士银行家。案件在佛罗里达州审理。本所作为特殊诉讼顾问处理此案,通过对政府证人不留余地的盘问和强有力的结案陈词,成功击败政府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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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华盛顿团队代表客户成功说服美国哥伦比亚地区法院颁发命令,批准该客户根据美国法典第28 卷第1782 条(28 U.S.C. s 1782)提出的就涉嫌黑客和网络商业间谍的行为进行取证的申请。该申请旨在协助一宗现于荷兰进行诉讼的标的额为10亿美元的商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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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美国团队代表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在一宗于新泽西地区法院审理的民事诉讼中为其赢得取消指控。作为韩国的顶级教育和研究机构之一,KAIST涉及一宗关于移动船舶对接技术的合伙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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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协助防弹衣供应商DHB工业公司(现称“Point Blank Solutions Inc.”)前首席财务官成功免除牢狱之灾。她被指参与一宗涉及逾2亿美元的抬高公司收入和盈利数据的诈骗案件,并于2007年承认所指罪名,曾一度面临被判处多年有期徒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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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成功说服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下级法院原判,彻底撤销针对本所客户所提起的诉讼。该案件中,本所客户被指因涉及位于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纽约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商业物业的出售和售后租回行为,而涉嫌违反《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RICO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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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华盛顿团队在一宗针对美国数家大型银行提起的索赔数十亿美元的案件中,成功说服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明确承认中介机构拥有主张银行检查和审议程序特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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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华盛顿团队成功说服国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使其同意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无标的管辖权向只在商品衍生品市场进行交易的Amaranth Advisors前能源交易主管Brian Hunter提起检控。Amaranth Advisors是一家拥有90亿美元资产的对冲基金。本案史无前例地在法庭上挑战了FERC反操控市场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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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迈阿密团队成功说服美国政府撤销一宗对某意大利贵金属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美国政府怀疑该意大利公司涉嫌洗钱,因此试图通过诉讼来没收该公司在美国银行约1100万美元的资金。凭借迅速且严谨的调查,高博金律师事务所成功说服美国司法部该案件缺少依据,同意主动放弃起诉,并解除了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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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华盛顿特区团队为英国公民Alex和Tom Hunter在一起因其被指进行网络股票营销而涉嫌证券欺诈的案件中成功取得有利的和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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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在一起针对Bernard L. Madoff Investment Securities LLC.投资的一个对冲基金的前高管的案件中成功地取得在调查阶段前撤回全部诉请的结果, 案件由投资者在特拉华州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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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迈阿密团队代表全美航空公司,因Oppenheimer & Co涉嫌违反证券法和证券商义务而向其提起诉讼。案件在位于纽约的美国金融业监管局仲裁庭进行仲裁,全美航空公司赢得了价值3千万美元的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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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针对Solvi 收购饮料公司 Crunk 所提起的 5 亿美元的集体诉讼和派生诉讼中,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华盛顿特区和纽约团队通过质疑原告的诉讼地位和其他诉请,成功令法院作出不可再诉的撤销诉讼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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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成功于纽约和加州联邦法院驳回两起指本所客户涉嫌欺诈和违反RICO法案的诉讼,并取得由原告支付案件所致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的判决。案件涉及在弗罗里达州、乔治亚州、纽约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商业地产的售后回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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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华盛顿团队代表某著名对冲基金就空仓交易损失向一家投资银行提起诉请,并在案件程序启动后短时间内取得了对客户有利的和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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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华盛顿特区团队成功地说服美国司法部放弃对某全球汽车供应商的一名前高管的指控,该前高官被牵涉在一宗针对反竞争行为的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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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标的额逾 2.3 亿美元的针对 Bernard L. Madoff Securities 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PIC)清盘人提起的诉讼中,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代表 MAXAM Capital 及其他当事人,成功将关键性法律问题从美国破产法院转移至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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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华盛顿特区和迈阿密团队代表英国居民 Pankesh Patel 在著名的针对军用产品经销商的“反海外腐败法 (FCPA)诱捕”案件中进行抗辩,成功为委托人洗脱了涉嫌违反FCPA 和洗钱的罪名,并使其余指控的被判误审并通过动议令院排除重要证据,最终导致美国司法部放弃所有检控。案件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进行审理,吸引众多媒体的大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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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代表对冲基金顾问在路易斯安那州法院获得临时限制令。案件涉及其与大型投资银行之间逾3 亿美元的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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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华盛顿团队在与美国司法部和巴西政府的诉讼中取胜,成功解除针对一笔被指与在巴西的非法活动有关的逾 4 亿美元资产的冻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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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迈阿密团队成功协助投资基金和其他数名人士,使其所面临的 21 项在佛罗里达州法院进行审理的案件被撤诉,这些诉讼要求针对涉嫌违反民事RICO、欺诈、违约、不公平贸易行为和与房地产风险融资有关的民事串谋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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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代表两家区域性银行在纽约州法院利用紧急禁令,禁止大型投资银行因回购协议中逾 1 亿美元的违约款而没收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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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迈阿密和纽约团队使高级房地产经纪面临的一项联邦申诉被撤销,该申诉该经纪串谋使用欺诈性销售和回租协议,虚假夸大商用房地产的租赁价格,并基于其违反 RICO法案和其他诉因要求索赔数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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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在媒体高度关注的美国司法部针对毕马威会计事务所 (KPMG) 税务产品提起检控的案件中,代表前KPMG合伙人,令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和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撤销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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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在客户被从英国引渡到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后,基于特定性原则 (Rule of Specialty) 异议,在宾夕法尼亚州法院获得法院令,使对客户重罪指控的定罪判决无效并撤销了弃保潜逃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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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根据反垄断诉讼中关于转移的全新理论,协助一个领先的 LCD 平板显示器制造商,成功地将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提起的案件从纽约州法院转移至加州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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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华盛顿和纽约团队成功说服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撤销对一名前公司高级职员提起的内幕交易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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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协助一个对冲基金财团,处理与某公司就所称的违反证券购买协议下反摊薄和价格保护条款的争议,最终为该财团达成有利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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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团队协助一个被控有不正当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商品期货经纪,使国家期货协会 (NFA) 撤销仲裁,此前仲裁庭授权进行了罕见的初步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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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迈阿密和纽约团队在纽约州的遗嘱检验法庭,成功将三名共同受托人从已故 Robert Atkins 博士(阿金饮食法 Atkins Diet的创始人)建立的逾 6 亿美元的婚姻信托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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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伦敦和纽约团队代表雪佛龙公司成功与英国诉讼基金公司Woodsford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条款,Woodsford同意撤回所有用以在厄瓜多尔针对雪佛龙公司进行诉讼的资金支持,并放弃与雪佛龙公司所取得的一笔95亿美元的判决所相关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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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伦敦和纽约团队说服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停止针对当事人实施的第 15 章证据发现程序,该客户被卷入伦敦国际仲裁法院的一起案件中,此案的争议金额高逾 1 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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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伦敦和纽约团队代表一家美国移动技术公司对欧洲移动电信公司按照国际商会仲裁院 (ICC)规则提起仲裁程序,并成功为其达成有利和解。争议涉及一项逾1.5 亿美元的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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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伦敦团队与国际仲裁领域取得罕见成果,成功说服法法庭(本案中为伦敦高等法院商业部)因“严重不当”撤销一项仲裁裁决并发还审裁处。该仲裁涉及金融服务行业,根据国际商会(ICC)规则在伦敦进行,适用纽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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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华盛顿特区和迈阿密团队代表英国居民 Pankesh Patel 在著名的针对军用产品经销商的“反海外腐败法 (FCPA)诱捕”案件中进行抗辩,成功为委托人洗脱了涉嫌违反FCPA 和洗钱的罪名,并使其余指控的被判误审并通过动议令院排除重要证据,最终导致美国司法部放弃所有检控。案件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进行审理,吸引众多媒体的大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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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华盛顿特区团队为英国公民Alex和Tom Hunter在一起因其被指进行网络股票营销而涉嫌证券欺诈的案件中成功取得有利的和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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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中国香港团队代表一家国际领先的美国地板材料生产商,在一宗与对方中国当事人的国际仲裁中大获全胜。案件源于一起由多个涉及中国和香港等不同适用法律的合同而引起的纠纷,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2014年12月8日,仲裁庭颁布裁决,本所客户获得全额赔偿,并附加利息、所有律师费、成本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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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团队成功代理位于开曼群岛的持有某中国公司控制权的合伙企业,处理其与早期投资人之间的争议。该争议的解决使客户能够重组投资,避免了香港仲裁,也就于开曼群岛进行的诉讼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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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团队代表一位中国籍人士,成功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内幕交易指控、初步禁令和资产冻结令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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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团队代表一家韩国公司对某美国公司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并为客户赢得有利结果。该案涉及一起重大合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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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团队代表一家中国投资公司,就提交文件请求可能涉及中国国家秘密法相关问题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交涉,并取得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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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中国香港团队成功协助客户推翻纳斯达克 (NASDAQ) 让中国公司退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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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中国香港团队成功说服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将某美国金融服务公司在华分公司的地区经理在一起涉嫌向中国国有银行雇员提供贿赂的FCPA案件中作为证人,而非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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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华盛顿团队在与美国司法部和巴西政府的诉讼中取胜,成功解除针对一笔被指与在巴西的非法活动有关的逾 4 亿美元资产的冻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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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开曼群岛团队在开曼群岛上诉法院开创判例,成功说服法院William和Patricia Millard的美国税务负担不能被视为以在开曼法庭提起破产程序的债项,因为该等债务在开曼法律体系下无法被证实。法院的判定防止了判决债务人企图通过在开曼群岛申请个人破产而逃避美国税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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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离岸团队为一个离岸基金公司管理人士在一起涉嫌不当使用资金的案件中取得了有利于客户的结果,说服监管机构无需对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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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离岸团队在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法庭上成功说服法院对海外被告行使司法管辖权,该案源于在加勒比海地区的一个烂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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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纽约和伦敦团队在开曼法院获得法院令,要求对美国某对冲基金为控制南美洲大部分发电行业而设立的合资企业的控股公司进行清盘,并说服美国联邦法院驳回根据美国法典第 28 章第 1782 节(28 USC 1782)提出的让证人作证支持开曼法律程序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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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金律师事务所的伦敦团队在开曼群岛法庭成功对客户几位常驻香港的不妥协股东申请禁令救济,使得这些股东屈服并实现了所申请的救济。